養兒子的家庭,這2件事交給爸爸完成,媽媽別插手,孩子更受益
2022/07/20

「兒大避母」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育兒觀點。

在心理學范疇的解釋來說:男孩社會化以及個性成熟中,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環節,就是逐步斷裂與母親依戀般的感情聯系,這樣他們才能成為一個獨立自主、頂天立地的男子漢。

然而,在現實生活中,很多媽媽忍不住吐苦水:丈夫在孩子教育問題上「有心無力」,除了心血來潮動動嘴皮子之外,完全是「喪偶式育兒」的模式。媽媽們唯有兼任的父職,不間斷地插手孩子的生活。

但生活中很多實際例子給我們敲響了教育的警鐘,倘若母親過多地投入感情在兒子身上,不僅是一種自私的愛,更是一種教育偏差。

以台灣知名女星狄鶯的育兒故事為例,因為太過寵愛兒子,一般孩子1-2歲就斷奶,但是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足足到12歲才斷奶。一般孩子3歲分床,5歲分房,但是孫安佐一直到15歲都跟媽媽同床,直到兒子大了,開始出現生理反應,狄鶯才意識到該分房了。

狄鶯的育兒經歷,就連一向以大膽著稱的主持人小S都忍不住吐槽好比是恐怖片

在媽媽百般溺愛中長大的孫安佐,并沒有狄鶯所奢望的那樣望子成龍,相反他恃寵而驕,養成了囂張跋扈、目中無人的性格。

成年后,孫安佐去異國留學,叛逆的他犯下了大錯最終導致鋃鐺入獄,即便是狄鶯夫妻二人想盡一切辦法也沒機會力挽狂瀾。

或許你會反駁,不能以偏概全,將孫安佐的不成器怪罪到媽媽狄鶯身上。

但事實不容反駁,若不是狄鶯「過分的溺愛」兒子,沒有灌輸給孩子正確的教育,兒子也不會成為「唯我獨尊」的小霸王,為了丁點不順心、不如意的小事,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
可惜的是,孩子成長沒有重來一次的機會,育兒路上也沒有后悔藥可吃。所謂「養不教,父之過」,在孩子成長路上,尤其是養兒子的家庭,爸爸不能當「甩手掌柜」,一定要肩負起教育大任,有幾件事一定要由爸爸完成,不要媽媽插手!

1.給兒子洗澡

學齡前的兒童,生活自主能力尚且處于學習過程中,要孩子單獨完成洗澡的任務無疑是不太現實的,且可能還會存在安全隱患。

替兒子洗澡的任務該由誰負責完成呢?答案自然是爸爸!

同性家長給孩子洗澡是無可厚非的,否則公共澡堂也不會有性別之分了。孩子的性別意識就該從家庭教育的細節處著手。

現實生活中,一部分爸爸不同孩子一起生活,媽媽就要有意識地訓練孩子自主洗澡。在6歲左右,可以嘗試孩子自主洗澡,創造安全的洗澡條件,要求孩子不能鎖門,遇到遇到任何問題大聲求助等,媽媽應以這樣的方式盡可能地避免再給孩子洗澡。

與此同時,媽媽也要注意生活細節,不要在兒子面前過分暴露身體,讓兒子建立「男女有別」的距離感和生理分寸感

2.跟兒子討論青春期的話題

伴隨著孩子成長,孩子的認知范圍以及思想都會發生較大的轉變,尤其是青春期,孩子可能會對異性產生朦朦朧朧的好感。這個時候家長的教育態度就顯得特別重要了!

如果一味只是強硬的制止,對孩子威逼利誘,要求孩子遠離有好感的異性同學,可能只會激起孩子逆反心理,偏要跟家長對著干。這時候,應該曉之以理跟孩子聊聊青春期的敏感話題,這個時候就該同性家長出馬了

媽媽跟兒子聊這個話題或多或少是有些尷尬的,而且男女思維模式的區別,媽媽在這個話題的分寸掌握上可能不及爸爸,換言之是短時間內找不到跟兒子的共同話題,讓這種話題討論沒辦法進行下去。

爸爸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相對就要靈活很多,可以用同性朋友的身份,跟孩子聊一聊自己的「青春往事」,跟孩子找到情感的共鳴點,這樣更易走進孩子的內心世界

單親媽媽面對這個敏感的話題,更不能一馬當先自己去處理。失婚了并沒有切斷孩子與父親之間的血脈聯系,在孩子養育問題上,這部分還是該交給爸爸去完成。

在美國教育體系中,有一個「二十碼法則」的說法,其含義是要求家長與孩子至少保持「二十碼」的距離。

我認為這個法則非常適合于中國家庭,尤其是現代媽媽們一定要掌握到的距離感與分寸感,不能因為愛孩子就貼身圍繞孩子轉。要記住,除了媽媽的身份之外,你首先要做的是自己,給孩子「松綁」的同時,也給自己一點喘息的機會,正常的母子關系不能是「入侵式」,泛濫的母愛很大可能養育出不成材的「巨嬰」

智慧的媽媽們懂得從兒子生活中得體地退出,讓兒子學會自主、學會獨立,長大后他們才能更成熟、更大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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