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有女兒的,這10條「安全法則」要從小開始教,關鍵時刻能保命
2022/07/15

前段時間,女兒之之給我講了一個故事:

她說自己的好朋友在晚上回家的路人被一個「流浪漢」尾隨,對方還一直在她身后說一些「奇怪」的話。

嚇得朋友一邊奔跑,一邊大喊救命!幸好那是個主干道,朋友的呼救得到了回應,有好心人過去趕走了「流浪漢」,并把她送到了小區門口。

但她回家后還是心有余悸,跟父母說了這件事,希望得到一些安慰。

本文配圖均源于網絡,圖文均無關

結果父母反而吼了一句:「一個女孩子家家,誰讓你大晚上不回家,在外面晃悠,以后超過8點不回家,看我怎麼罰你!」

這件事最終的結局就是:之之朋友委屈地哭了一晚上,第二天還被父母安排了門禁。

之之在給我講述朋友故事的時候,充滿了憤怒的情緒,還極力訴說朋友那天遭遇的委屈,期間還詢問,如果是她遇上這樣的事情,我會怎麼做?

說實在的,作為一位母親,這種事情自己想都不敢想,一旦想到女兒暴露在這種危險中,就感覺心跳要停止,手腳發軟。

可冷靜下來,我們又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——女孩這一生,確實可能面臨無數次危機,我們沒辦法時時刻刻都在她們身邊保護她,只能從小就教給她們「自保」。

告訴她們可能會遇上哪些危險,遇上危險時又該如何應對。

下面這十條「安全法則」,請你們收好

Safely Ever After項目的創始人Pattie Fitzgerald提出了《兒童安全十大法則》,里面宣傳了不少兒童保護的常識的方法,簡潔明了又有效,關鍵時刻或許能讓孩子保命。

建議家有女兒的,可以從小就教會她——

1、我的身體我做主。

我是自己身體的主人,所以要學會珍惜自己的生命,不能被人隨便傷害。而且要忠于身體帶給你的感受,如果發現別人觸摸的地方讓你感到不舒服,可以大膽拒絕,告訴他們「不可以」。

若對方不聽從警告,可以及時求助老師或者家長,總而言之,就是不要覺得「難為情」而隱忍,這樣只會助紂為虐。

2、泳衣覆蓋的地方是我的隱私。

大約有兩歲半開始,就可以培養孩子的「性別意識」

,然后慢慢增強女兒「保護好身體隱私」的概念。

告訴她們哪些是身體的安全部位,哪些是隱私部位。可以舉例讓她們明白,泳衣覆蓋的區域是「紅燈區」,屬于個人隱私。除了爸爸媽媽或者是醫生檢查身體,其余時候不能隨意露出,更不能給別人看。

3、我知道我的名字、住址,家里的電話和父母的名字。

警惕地告訴壞人:我很聰明,知道我家的信息,你不能隨便騙我。

4、我不跟陌生人走,不吃陌生人的東西。

由于女孩的自我防范意識稍微弱一點,再加上反抗能力差,所以容易被壞人盯上。這時候,就要告訴她們不能隨便相信陌生人。

不跟陌生人走,不吃來路不明的東西,要抵扛得住誘惑,才能預防身邊的危險。

PS:獨自出門在外,離開過視線的食物或者飲料,也盡量別吃,以免有心人圖謀不軌。

5、安全的大人從來不向孩子求助!

「如果一個成年人需要幫助,他會找另一個成年人,而不是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尋求幫助。」

有些女孩天性比較善良,她們富有憐憫和好善之心,但外界的世界有些復雜,我們不能去消耗自己的善良。

有些時候還是可以稍微「狠心」一點,拒絕陌生成年人的「求助」。幫助別人的前提是,你能保護好自己。

6、我不保守壞人的秘密。

研究發現,那些傷害女孩身體的人中,熟人作案其實占了多數。

孩子是一個非常講義氣的生物,再加上是熟悉的人,她們會先入為主地認為對方可能只是在跟自己玩游戲,即使被傷害也不知道或者不敢告訴家里人。

這是萬萬不可的,你要教會孩子,壞人就是壞人,我們的善良是有底線的,關系再好也不能包庇。

7、 我不用總是有禮貌,如果有人讓我感到害怕、不舒服時。

禮貌也是分對象的,如果對方讓你明顯感到不適或者是恐懼,趕緊逃跑,越快越好。不用想著跟他們講道理,不僅沒有勝算,還可能激怒對方,導致你受到更嚴重的傷害。

8、如果我在公眾場所跟父母走散,我會站在原地大喊,或者尋求幫助。

原地待命,是最保險的方式,方便父母可以第一時間找過來。當然,待命的地點必須保證是安全的,否則就要另外往人流量大的地方去,尋求警察叔叔或者是工作人員的幫助。

9、無論做什麼都要先得到家長或者老師的許可。

在你沒有成為更厲害的大人以前,做事要先得到大人的允許,她們可以幫你判斷是非,判斷危險程度,保護好你的人身安全。

10、我會時刻聽從來自內心的警告。

從小被灌輸安全知識長大的女孩,她的警惕性往往越強,知道哪些事情能做,哪些事情不能做,內心時刻有個警鐘。

當發生危險時,可以聽聽來自內心的警告,然后及時撤離,大大降低她們被騙的幾率。

最后,把李宇春在《給女孩》這首歌的簡介里寫的一句話,送給各位女孩和有女孩的父母:

「很多女孩的一生都在自我獨立的斗爭中,我希望她們不要被世界的惡意吞噬,而永遠站在世界的明亮之處,被愛撫慰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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