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超市「先吃東西」後付款,被要求「3倍賠償」,寶媽的做法盡「顯高情商」
2022/03/01

你有過這樣的經歷嗎?在超市里,還沒來得及付錢,孩子就因為渴了、餓了、饞了,然後迫不及待的去吃、喝超市內的食物。

作為家長的你,拿著空袋子、喝過的水瓶去付款的時候,有沒有被要求過賠償?

孩子超市先吃東西後付款,被要求3倍賠償,寶媽的做法盡顯高情商

上周果媽去超市買東西,偶遇一場爭執。

一位寶媽帶著兩個孩子逛超市,大寶是個女孩兒,大概8、9歲的樣子,二寶是個男孩,坐在購物車裡,目測不超過2歲。

寶媽正在零食區逛著,這時候來了一位工作人員,拿起購物車裡的一個包裝袋就說:「還沒付錢,就吃超市內的東西, 按照我們超市的規定,需要3倍賠償。

寶媽有些愣住了,看向自己的女兒。然後 女兒說,看弟弟餓了,很想吃麵包,于是便把麵包拆開了,自己和弟弟一人一半吃掉了。看著兒子嘴角殘留的麵包渣,寶媽知道,自己的女兒沒有說謊。

于是,寶媽便向工作人員解釋:「 我們包裝袋沒有丟,就是想結賬的時候付款的。」只是,那位工作人員依舊不依不饒,表示自己要是放任不管,大家都會如此,到時候 老闆只會扣她的工資。

寶媽也沒有生氣,畢竟工作人員也有自己的難處,然後寶媽用自己的高情商,解決了這個問題。

首先,寶媽先讓女兒向工作人員道了歉,然後 自己也道歉了,因為沒有約束好孩子

然後,寶媽直指重點,3倍賠償這件事,且不說超市有沒有做提醒,就說 這賠償方式是否合理,自己也不清楚,但是 物價局會給出答案。

說完,寶媽就要打電話給相關部門「諮詢」,工作人員嚇得立馬按住寶媽的手,囑咐寶媽趕緊先去付款。

果媽也著實是佩服這位寶媽,面對指責, 寶媽沒有推卸責任,也沒有給對方難堪,更沒有吵架,就這麼解決了問題,這情商,著實高。

孩子去超市,5個規則,家長一定要提前教育

雖然說,這位寶媽用自己的高情商解決了這件事情,但是,平日裡我們帶孩子去超市,真的就可以這麼做嗎?

帶孩子去超市,是非常日常的,作為家長,關于「超市規則」一定要給孩子提前教育好,無關超市本身的規則,而是關乎一個孩子的品性修養、規則意識。

規則一:所有東西,一律付完錢,才可以使用

超市的購物規則,是先挑選,最後再付款。但是,卻沒有說可以先使用,再付款。即便使用過後自己付款了,但若是人人如此,那麼超市管理起來,會非常困難,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自覺。

因此,家長一定要教育孩子,無論多想吃、多想玩,一定得付完錢再說。

若是孩子著急想要喝水、太餓了,那麼家長可以選擇比較小的便利店,而非大型超市。

規則二:玻璃等易碎器皿裝的東西,一概不拿,且需遠離

一個大人,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,還有可能會失手打翻酒、醋等玻璃罐裝的東西,更何況一個孩子。

孩子無論是手部力量,還是細心程度、熟練度等,都比大人要差上一些,在這些危險品面前,一定要讓孩子遠離。

規則三:每次去超市,孩子自己只能買一樣(具體數字)東西

見過在超市撒潑打滾的孩子麼?

可能是為了一個玩具,可能是為了一口吃的。

家長想要避免這樣的尷尬,最直接快速的方法,就是為給孩子「立規矩」。家長不是讓孩子少買點、買點有用的東西,這些太過概念化。

家長可以直接給孩子說:每次去超市,你自己只能買一樣東西。

量化之後,孩子才能更好地去明白、遵守。

規則四:若使用兒童購物車,讓孩子一定要「緊緊抓住」

上次去逛超市,我們的電梯是往上的,隔壁電梯是往下的。只見一個小男孩拉著兒童購物車在電梯上,寶媽在一旁玩手機。

忽然,小男孩的手鬆開了,購物車就以非常快的速度滑下去了,差點撞到一位老人,有些超市的購物車、兒童購物車,安全性並沒有那麼高,家長一定要「跟緊」購物車,以防遇到危險!

規則五:不允許在超市內追逐、跑鬧

這種情況多出現在二孩家庭。

超市比較大,一排排的貨架,讓孩子們有一種想要追逐躲藏的感覺。但是,超市人多,而且還會有上貨人員、各種商品、貨架等,孩子們在追逐打鬧過程中,容易發生危險。

所以給孩子立好規矩,出門,要麼別出門,要麼出門就乖乖跟在家長身邊!

糖果媽媽寄語

孩子在超市內還未付款,就開始吃東西,這件事情,其實可大可小。

小起來,可能孩子還小。

大起來,這可就直接關乎孩子的成長了!

作為家長,給孩子立好規矩、建立規則感,真的很重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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